安阳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脱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减轻城市四区低保对象中尿毒症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市慈善总会决定将慈善血透救助项目首先在城区推行,尔后在全市分步实施。制定本救助项目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市辖各区范围内(新规划区域)低保对象中患尿毒症患者且要求在定点医院门诊透析的病人。
二、救助原则及责任分工
坚持市慈善总会主导,辖区慈善总会主办,指定慈善定点医院承办的原则。
市慈善总会负责协调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有关问题,择定项目定点医院,审核救助对象,筹集、拨付本级应承担的救助款。
各区慈善总会负责辖区内救助对象的甄别、筛选和初步认定工作,按要求筹集、拨付承担的救助款。同时,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对本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并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本项目顺利推进。
经市慈善总会2019年4月22日会长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定点医院为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安阳县人民医院(殷都区),负责做好病人检查、鉴定、透析、救助款的发放、病案资料保存和透析情况汇总等有关事项。并择定一名副院长、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
三、慈善定点医院救助范围划分
为方便患者,实行就近治疗的原则。
(一)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文峰区和龙安区(不包括善应镇、马家乡、彰武办事处)的患者。
(二)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北关区和殷都区洪河屯乡、安丰乡、西郊乡、北蒙办事处、梅园庄办事处、铁西路办事处、纱厂路办事处、清风街办事处、相台办事处、电厂办事处的患者。
(三)安阳县人民医院(殷都区)负责殷都区水冶镇(含原蒋村乡)、铜冶镇、曲沟镇、都里镇、磊口乡、许家沟乡、伦掌镇、水冶办事处、李珍办事处和龙安区善应镇、马家乡、彰武办事处的患者。
(四)本救助项目方案为试行方案,原则试运行半年后根据定点医院工作质量和病人要求,经市、区慈善总会和定点医院协调后可适时调整。
四、救助标准
本救助项目采取市慈善总会、区慈善总会、慈善定点医院联合救助的办法。
救助对象在慈善定点医院接受规范治疗。救助对象每透析一次,市慈善总会、辖区慈善总会、慈善定点医院按3:2:2的比例救助患者医疗费70元(即市慈善总会救助30元、辖区慈善总会救助20元,慈善定点医院救助20元)。
此项目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6月30日前为各区慈善总会和定点医院初核认定和报市慈善总会审批时间,定点医院在检查中发现符合条件的重病尿毒症患者应及时救助;原在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透析的患者从2019年7月1日起按新的救助标准执行。
五、工作流程
(一)申请。城市四区低保对象中的尿毒症患者首先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慈善组织提出救助申请,报区慈善总会审核同意后,填写《安阳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审核。区慈善总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申请人有关情况,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填写《安阳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项目救助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发电子版至aycszh@163.com),连同《申请表》、患者户口薄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低保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588062)。今年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
(三)核查及审批。区慈善总会组织拟救助人员到项目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根据定点医院检查结果和治疗意见,报市慈善总会审定救助对象。
(四)透析治疗。救助对象根据定点医院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规范透析,原定在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透析的跨区病人,本年度内仍在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透析。从明年1月1日起,按本方案第三条执行。
(五)发放救助款。救助款由慈善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发放,随后慈善定点医院持慈善血透项目救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aycszh@163.com)及有关医疗证明向区慈善总会和市慈善总会提出拨款申请。市、区两级慈善总会在每年7月15日前和次年元月15日前分别与慈善定点医院结算。市慈善总会和辖区慈善总会依据定点医院提供的救助对象和救助资金数额如期拨付。
(六)分步实施。经市慈善总会第三届五次理事会决定,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行在城市四区实施,尔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倡导在五县(市)分步实施。同时依据量力而行、积极作为的原则,使我市更多的尿毒症患者早日得到慈善救助。
本文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安阳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项目申请表
2.安阳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项目救助对象汇总表
3.安阳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项目救助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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