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慈善总会白内障复明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脱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切实减轻贫困白内障病人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经市慈善总会三届五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城乡分步开展白内障复明救助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市区范围内低保对象中的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数量
依据今年年初各区(新规划区域)筛查情况,今年拟救助130例(以实际筛查为准),其中文峰区28例,北关区25例,殷都区67例,龙安区10例。
三、救助标准
由市慈善总会与慈善定点医院联合实施救助。单眼救助标准为1200元(市慈善总会救助800元,慈善定点医院救助400元),双眼救助标准为2000元(市慈善总会救助1400元,慈善定点医院救助600元)。
四、救助办法
实行安阳市慈善总会选择定点医院专项救助。经市慈善总会2019年4月22日会长办公会研究,本救助项目定点医院为安阳市眼科医院、安阳县人民医院(殷都区)。患者可按照方便就医的原则自行选择慈善定点医院。以后每年由市慈善总会协调各区慈善总会、慈善定点医院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年度救助方案。
五、工作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慈善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经区慈善总会审核后,填写《安阳市慈善总会白内障复明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报区慈善总会审核。
(三)审核。区慈善总会依据救助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申请人有关情况,填写《安阳市慈善总会白内障复明项目救助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发电子版至aycszh@163.com),连同《申请表》、患者户口薄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低保证复印件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今年由于是第一年开展本项目,报名时限为2019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四)核定及审批。市慈善总会在对救助对象核查的基础上,会同辖区慈善总会、慈善定点医院对患者是否符合手术条件进行筛查,根据检查结果,审定救助对象。筛查标准及手术质量控制参照安阳市卫健委、安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安阳市光明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安卫医【2017】26号)中“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执行。
(五)手术治疗。今年手术集中治疗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救助对象根据慈善定点医院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区慈善总会组织协调到慈善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六)救助款发放。救助款由慈善定点医院在患者出院时按规定先行垫付,之后慈善定点医院持发放救助款项的有关证明向市慈善总会提出拨款申请(原则集中治疗完毕进行结算)。
六、市慈善总会积极倡导在城区推行本救助项目的同时,各县(市)慈善总会可量力而行、积极作为,协调各有关方面对本项目先行先试,尔后有计划的增量扩面。
本文件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安阳市慈善总会白内障复明项目申请表
2.安阳市慈善总会白内障复明项目救助对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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